公文审核制度
索引号 | 11610400741263895A/2022-000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公文审核制度
一、审核范围。以移民中心名义发出的公文。
二、审核程序。各科室起草的公文,先由拟稿人自行审核,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由综合科核稿;涉及其他科室业务的要先经过相关科室会签后,再送综合科核稿;综合科核稿后,拟稿科室将拟发公文呈送单位负责人审核后,送分管领导审批。
三、审核职责。公文审核实行具体分工制。1、各科室公文审核由科室负责人负总责;2、主办科室与相关科室会签的公文,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也要按照分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和职责对公文进行审核;3、综合科全面负责中心公文核稿工作;4、公文每经一个环节,有关审核人员都要签署自己的意见、姓名、时间。公文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拟稿科室上传OA。
四、公文核处理。综合科人员核稿时,对有缺欠的文稿要及时提出意见,以便修改、补充和完善;对公文内容不完善或文字需要做较大改动的,提出修改意见后,退回拟稿科室重新拟稿;文稿内容或文字虽有些问题,但不需作较大改动的,由核稿人员核稿;核稿改动较大的,须经拟稿科室负责人审签可。
五、公文审核要求。核稿人员核稿时必须抓紧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核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核稿人员要敢于负责;对需要协商或请示的问题,要主动协商,及时请示,不自作主张;公文审核要遵守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移民中心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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