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因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索引号 | 11610400741263895A/2022-0024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公 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权利人 李宁因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申请补发新证。经我局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房屋坐落:渭城区文林路东段咸阳教育学院1号楼2单元4层西户
房屋建筑面积:49.57平方米
房屋规划设计用途: 住宅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无证号
对上述公告房屋补发新证有异议者,请持相关证明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权属证书。
咸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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