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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因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时间: 2022-09-22 1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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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741263895A/2022-00249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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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权利人李宁因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申请补发新证。经我局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房屋坐落:渭城区文林路东段咸阳教育学院1号楼2单元4层西户

房屋建筑面积49.57平方米

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住宅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无证号

对上述公告房屋补发新证有异议者,请持相关证明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权属证书。

                  咸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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