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741263895A/2023-008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协助法院执行)
编号:2023第040号
根据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2018)陕0402执2116号执行裁定书及(2018)陕0402执21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吴泽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无证号 | 陕西博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 | 秦都区世纪大道南侧帝都花园20号楼1单元3层2号 |
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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