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彬县拜家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 11610400741263895A/2022-0017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2022-03-22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彬县拜家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
联系单位: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邮编:712200
联系电话:029-33550677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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