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 11610400741263895A/2018-000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2018-09-28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2、负责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组织实施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参与报省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开展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拟订全市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监督检查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重大权属纠纷和违法案件;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市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配置和节约利用土地责任。拟订全市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确定;对评估的宗地价格确认、备案。
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7、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全市耕地保护与鼓励耕地开发措施,确保全市耕地面积占补平衡;负责由省、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监管工作。
8、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探矿权和采矿权登记发证和转让的申报、审批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授予、出让和转让;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和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论证及审核工作;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9、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0、负责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上报地质勘查成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制定全市矿产资源的发展规划。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预防及治理的责任。制定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水质评价工作;承担地热水资源勘探、开发利用的审批及监管工作;参与地下水、地热动态监测,保护地质环境;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方面突发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12、依法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专项经费、行政管理经费、国土整治等费用的使用情况。
13、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坚守红线不放,耕地保护基础更加牢固。一是构建常态化保护责任体系。通过逐级签订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层层分解并作为各级政府考评的硬指标、软约束,实现全市耕地保有量527.989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72.1095万亩,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保护任务。二是圆满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72.18万亩并实现了落地到户、到册和上图入库,超出省厅下达划定任务0.28万亩,进一步筑牢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体系;三是市、县、乡三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全部通过省政府审批。明确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88.0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1.90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4.5万亩,增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1万亩,科学规划了未来5年全市土地利用总体框架。四是开展土地整治,推动耕地量增优。2012、2014和2015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全部完工;市级土地复垦项目立项45个,动工面积12758.16亩,净增耕地面积9578.82亩;完成省级核实入库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185个,实际补充耕地1.05万亩(其中水浇地1735亩);完成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复垦任务、涉及面积3328.2亩,省厅下达利用指标345.9亩;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完成乾县石牛社区等4个批次“旱改水”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和泾阳县三渠镇等5镇(办)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五是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扎实开展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全市涉及土地卫片违法案件98宗,立案94宗,非立案处理4宗,结案89宗,移交司法机关1宗,收缴罚款479万元,没收建筑物39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0.74万平方米,处理责任人54人,违法案件立案率100%,结案率95%。
2、坚持重点突破,移民搬迁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我们对移民搬迁项目用地需求给予重点倾斜,全市共计下达安置用地2549亩,为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认真开展数据清洗、录入等基础性工作,完成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对象(5399户18790人)“一户一档”及“三项协议”签订和信息录入。全面打响移民搬迁“秋冬百日会战”,采取约谈督办、技术革新等多种措施,加快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及后续任务。目前,全市已完成交钥匙3892户14111人,占总任务的75.1%,竣工待交房1120户3530人,占总任务的18.8%,在建542户1729人,占总任务的6.1%。
3、坚持绿色发展,矿政管理得到全面加强。一是认真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全市557个砖厂中,已关闭473个,拆除448个,转型40个,复垦平整113个,复垦平整土地万余亩,高质高效完成治理任务。二是加快“旱腰带”地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在推动中部六县实现矿区清零任务一步到位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积极督促相关县政府,采取财政投资、矿山企业投入、招商引资等途径,筹措资金5500多万,利用覆土造林、挂网喷播等技术措施,陆续对废弃、关闭矿山进行全面治理恢复,修复岩石裸露区近40万平方米,治理恢复面积5781亩,截至目前永寿、淳化、三原等5县已全面完成治理恢复任务。特别是泾阳县口镇吊庄治理恢复试验段成果显著,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省人大、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领导先后进行考察参观,成为咸阳“旱腰带”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样板工程。加大新设矿权出让力度,公开出让新设采矿权4宗,收缴价款2亿元,全部用于关闭矿山退出补偿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泾阳县探索出的整合矿权与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捆绑公开拍卖经验被省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三是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咸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成果顺利通过省厅复核和省政府审批,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工作受到部省肯定;国土资源部下发的73个矿产卫片违法图斑,立案11宗,非立案处理62宗,共收缴罚款29.0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65.7万元,没收矿产品200吨,处理责任人1人。
4、坚持保障为要,要素支撑作用更加强劲。强化资源管控,积极主动做好用地服务工作,共受理市级预审项目144宗,面积13409.5亩,优先保障了各地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坚持有保有压合理配置资源,争取省厅对西延高速、CEC项目供气工程及“气化咸阳”供气工程等重点项目用地支持,共计上报城市建设用地批次87个,单独选址项目7个,总面积1.9万余亩,已拿回用地批复 59个,总面积11242 亩。强化土地储备处置工作,先后收储集体土地460.8亩、国有土地499.83亩,实施旧城改造项目5个总面积262亩,棚户区改造用地项目10个总面积5221.447亩,结算土地收益9947.45万元。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全市规划区共供应土地100宗,面积7003.71亩,实现净收益1.232亿元( 不含储备中心收益)。
5、坚持为民情怀,国土惠民安民成效更加卓著。一是着力加快不动产数据平台建设和存量数据整合建库工作。采用市级大集中模式,建成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管理平台,并于5月底提前实现部、省、市、县四级平台联通,累计接入登记数据2148条;认真做好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对市本级68万份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电子扫描和录入,目前存量土地档案已完成100%,房产档案正在进行,截止2017年11月,市本级及十一个县(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部分数据已通过省厅质检,并完成与国土部首次数据汇交工作。二是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构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墙”。随着乾县、武功等6县(市)区“十有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土部验收,我市成功跻身地灾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全覆盖地市之列;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群测群防隐患点监测费市级配套,在册监测员人均落实省市两级补助费1200元;常态化开展三道排查、应急演练、专项培训、工程治理等地灾防治基础工作,连续六年未发生一起因地灾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6、坚持对标看齐,国土铁军形象更加鲜明。围绕省厅“三个国土”部署,下发我局配套《实施方案》,明确铁军建设、文化营造及国土行动的实现路径和工作重点,努力形成真抓实干、担当尽责、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国土铁军,联合苏州大学成功举办全系统国土文化七个一工程暨办公室人员专题培训班,组织优秀党员干部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开展红色教育,在关中监狱建成国土廉政教育培训基地,认真落实“抓强建提”专题活动,夯实国土部门前沿阵地;精心实施“国土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通过举办咸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国土文化”建设第二届书画摄影展、打造文化长廊、拍摄形象专题片、开展文艺汇演、职工运动会等7项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国土文化内涵,锻造“国土军魂”。 积极践行国土行动,局班子成员按职责分片包抓,主动到各县市区政府、用地大户、重点建设项目“上门问需”,协调解决用地保障难题;组织相关科室及部分县市区局负责人赴江苏考察学习,借鉴国土资源管理先进经验,并形成专题考察报告,着力打造“智慧铁军”。
7、坚持动真碰硬,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压茬推进。今年4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我市进行了全覆盖的驻点督察,并反馈8大类14项317个问题,我们按照全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对照问题清单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逐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和具体负责人,并压茬督导各县抓好落实。截至目前,已有308个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97%以上,剩余9个问题正在按要求加快整改。其中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用地156宗,收缴罚款1743.77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10.45万平方米,复耕土地86.75亩,退还土地57.08余亩,没收违法建筑物158.42万平方米,追究党政纪责任147人次(其中县处级1人、科级52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34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咸阳市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 |
2 |
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秦都分局 |
3 |
咸阳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 |
4 |
咸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5 |
咸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
6 |
咸阳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发证处 |
7 |
咸阳市地热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
8 |
咸阳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
9 |
咸阳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
10 |
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秦都分局土地勘测测绘队 |
11 |
咸阳市国土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
其中:行政单位3个,分别是咸阳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秦都分局、咸阳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咸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咸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咸阳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发证处、咸阳市地热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咸阳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咸阳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秦都分局土地勘测测绘队、咸阳市国土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00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事业编制258人;实有人员287人,其中行政41人、事业246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4人。人员结构图如下: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合计90,111.72万元,较上年减少102,509.04万元,减少比率约53.22%,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所致;支出合计90,016.76万元,较上年减少102,521.48万元,减少比率约53.25%,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所致。
2、本年度收入90,11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9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8,292.19万元;其他收入22.82万元。
结构图如下(单位:万元):
3、本年支出90,016.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292.19万元;农木水支出4.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32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79万元。
结构图如下(单位: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0,088.90万元,较上年减少102,525.08万元,减少比率约53.23%,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所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016.76万元,较上年减少102,521.34万元,减少比率约53.25%,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724.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4.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32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7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000.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9.94万元;公用经费260.1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78,292.19万元,支出合计78,292.19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24.83万元,较上年减少21.41万元,减少比率约4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0万元,公务接待费8.33万元。由于车改后车辆保有量减少和公务接待的严格管理致使“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出现明显降低。
2017年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本年纳入决算单位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较上年减少11辆,减少比率50%;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较上年减少5辆,减少比率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包括车辆修理、油料保险、路桥费等费用支出,2017年实际支出6.76万元,较上年减少19.76万元,减少比率74.51%。由于车改后车辆的保有量减少,以及我局严格执行单车核算和日常公务用车管理,致使公务用车保有量和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均出现了减少。
2017年全年公务接待共计51批次、818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6.66万元,较上年减少0.81万元,减少比率约10.84%,由于执行严格的公务接待审批管理、费用总额和标准控制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使得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9.56万元,较上年增加1.94万元,增加比率约25.46%。2017年我局围绕省厅“三个国土”部署及国土铁军建设,积极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组织安排了多项专业培训和业务知识学习,因此培训费较上年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支出1.94万元,较上年增加0.43万元,增加比率约28.48%。2017年由于国土建设及管理需要,招开了国土建设、国土监察执法等多个专题会议,因此会议费较上年增加。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土地变更调查及地籍划分工作、“双退”调查摸底工作、统一年产价区片地价调整及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土地整治规划及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办公用房改造修缮、土地报批征收执法及调查、执法监察、土地登记发证业务、(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国土局分局)土地利用规划与调查工作等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00万元。通过对这些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有效的保证了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15万元,较上年增加36.43万元,增加比率约20.85%。由于本年将车改后公务交通补贴纳入机关运行费核算致使该项费组长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6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67.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车辆购置;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地质灾害防治: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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