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群众赠锦旗点赞“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服务
7月28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锦旗上“为民服务态度好,办事快捷效率高”的赞语,体现了群众对该中心服务效能的高度认可。
据了解,该群众一家在申请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时,因被继承人的子女间在扶养义务履行与遗产分配方案上存在分歧,未能就继承权属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登记申请暂无法受理。面对这一情况,中心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耐心细致地向继承人解释法律条款,积极居中协调沟通。最终,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成功弥合分歧,协商一致并共同签署了《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确认由其中一名继承人单独继承该房产,房产过户工作顺利完成。
自2023年12月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探索并推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便民举措。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该类业务1348件。此项服务不仅有效简化了不动产继承的办理流程,显著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而且通过积极实践和探索,为继承人搭建了协商平台,有效促进了家庭内部矛盾的化解,维护了亲情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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