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来咸开展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调研
索引号 | 11610400741263895A/2022-00023 | 主题分类 | 矿产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矿保处与省矿产资源调查评审中心一行8人由处长赵雪红带队,来我市矿山调研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工作。市局分管领导,彬州局、长武局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此次调研主要围绕盘活矿业权出收益征收途径,破解大型矿山企业矿业权出收益缴纳困难,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等。调研组先后深入我市大佛寺煤矿、亭南煤矿,对矿山生产、经营、销售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分类建模,为煤炭矿业权出让基准率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座谈会上,调研组与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煤矿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围绕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的征收标准、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征收方式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调研组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带回去认真梳理、仔细研究,切实做好我省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政策的制定工作。同时强调,探索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率征收是兼顾国家利益与企业负担的可行之策。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率征收相较于按出让总金额征收,采多少,缴多少,将会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化,极大地减轻企业负担。
下一步,咸阳局将继续探索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执行过程中的政策衔接,提升监管能力,完善监管方法,既要为矿山企业做好服务,又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咸阳矿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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