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核查市级抽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741263895A/2023-00067 | 主题分类 | 矿产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核查市级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全省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核查工作要求,确保市级抽查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月7日 长武县
2月8日 彬州市
2月9日 旬邑县
2月10日 淳化县
2月14日 永寿县
二、抽查人员
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县级干部
成员:市自然资源局矿权科、矿保科、执法支队,市煤炭局相关人员
三、抽查范围
根据省厅工作要求,本次市级抽查矿山数量不低于全市核查总数20%。结合市、县日常监管情况,分别抽查长武县胡家河煤矿、孟村煤矿,彬州市雅店煤矿、水帘洞煤矿,旬邑县燕家河煤矿,淳化县安子洼煤矿二号井,永寿县碾子沟煤矿。
四、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工作由市局牵头,邀请市煤炭局相关人员参与。抽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交流座谈等方式,深入各县(市)和矿山企业开展实地抽查。对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核查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矿山,将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1、对相邻的长武县胡家河煤矿、孟村煤矿和彬州市雅店煤矿,由市、县自然资源和煤炭主管部门会同矿山企业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共同对矿山企业开发利用及采掘工程布局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2、对资源濒临枯竭的彬州市水帘洞煤矿、旬邑县燕家河煤矿,由市、县自然资源和煤炭主管部门共同核查。
3、对长期停产后即将或已经复工复产的淳化县安子洼煤矿二号井、永寿县平遥毛家山煤矿,由市、县自然资源和煤炭主管部门共同核查。
五、抽查内容
1、各县(市)前期核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2、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矿山企业落实煤矿超层越界开采常态化管理机制(即六项机制)情况;
3、2022年度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第三方开展井下实测工作情况;
4、近三年来相关矿山就上级反馈煤矿超层越界开采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矿山上年度开发利用及本年度采掘布局情况。
六、工作要求
1、由长武局、彬州局通知相关矿山企业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按时参与检查活动。
2、各县(市)局和矿山企业务必如实、完整提供相关工作资料。
3、抽查工作结束后,由矿权科及时汇总整理检查内容,形成工作总结。
4、抽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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