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到期提醒函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741263895A/2023-00306 | 主题分类 | 矿产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提 醒 函
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持有的秦都区七厂什字、奥星制药厂、彩虹二路书香河畔、咸阳桥北外滩壹号、兴平市西城区药市村北、西城区中心大街地热开发区块、芙蓉嘉苑小区地热井,武功国土局WG2井、WG1井等9个地热采矿许可证,将于2023年6月12日届满。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逾期未申请的,采矿许可证将自行废止。
请严格对照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报告表》,全面落实采矿权人法定义务,认真准备各项资料,按时向我局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专此函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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