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将陕(2025)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78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 11610400741263895A/2025-009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因保管不善,陕(2025)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78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房屋坐落:秦都区毛条路航院住宅小区4号楼4单元3层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2025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