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进茂、王芝川Y0006009/Y0006009-1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 11610400741263895A/2026-0034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韩进茂、王芝川因保管不善,将Y0006009/Y0006009-1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进茂、王芝川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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