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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陕(2020)咸阳市不动产证明0035331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时间: 2026-04-08 16: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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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741263895A/2026-0034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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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保管不善将陕(2020)咸阳市不动产证明0035331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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