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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咸阳烟草分公司金叶开发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市房权字006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陕西省烟草公司咸阳市公司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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