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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锡豹等2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

时间: 2026-09-01 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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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741263895A/2026-00919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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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继字-4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联系方式: (029)3354692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卫东

住宅

秦都区钓台路以西阳光南岸经济适用房4号住宅楼2单元6层1号

陕(2019)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27379号

李超、朱海英

2 杨耀东 住宅 陕西金山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秦都区金华路2号(南院)19号楼4单元 607 咸阳市房权证秦都区字第ST015537号 杨锡豹

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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