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开展咸阳—西咸新区共管区(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公告
索引号 | 11610400741263895A/2022-001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日期 | 2022-03-3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开展咸阳—西咸新区共管区(市本级)
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公告
为贯彻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咸阳—西咸新区共管区不动产登记档案移交协议》,由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涉及咸阳—西咸新区共管区(市本级)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业务移交至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移交时间
2022年4月1日起,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再受理涉及咸阳—西咸新区共管区(市本级)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接管办理。
二、涉及区域范围
1、由咸阳市反托管的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辖区域(渭河以南、西宝高速老线以北、沣河及陇海铁路以西),现为秦都区陈阳寨街道办管辖范围(面积12.6平方公里)。
2、秦汉新城托管的秦都区双照街道(面积67.39平方公里)。
因特殊原因无法移交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可能导致业务办理时间延迟。
特此通知
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