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打开信息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事前询价公告

时间: 2023-09-19 16:18:20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00741263895A/2023-00849 主题分类 土地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xy-shixiao-icon.png

事前询价公告

    我局拟进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事前询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人: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二、询价项目名称: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档案数字化整理

    三、服务内容:2022年度档案数字化整理

    四、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DA/T 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及国土资源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国家关于该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及招标人的其他要求和标准。

    五、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次采购项目谢绝询价响应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询价。询价供应商需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

    2.具备档案服务等相关资质;

    六、询价供应商需提供资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询价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询价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证明公司业绩和资质的文件扫描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提交。

    七、其他事项说明

    该工作仅用于事前询价,不作为最终招标确定依据。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9月19日-25日18:00前,将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送至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档案室)进行现场报名。

    八、联系方式

    1、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2、联系人:兰芳    

    3、联系电话:029-33540165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下载:报价单.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