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市2023年度市级耕地保护激励 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 索引号 | 11610400741263895A/2025-00779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关于咸阳市2023年度市级耕地保护激励
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咸阳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耕地保护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拟受市级激励单位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县1个
长武县
二、先进镇(办)20个
其中彬州市(2个):义门镇、北极镇;长武县(2个):枣园镇、巨家镇;淳化县(2个):车坞镇、铁王镇;永寿县(2个):渠子镇、监军街道办;乾县(1个):峰阳镇;武功县(2个):小村镇、长宁镇;三原县(2个):新兴镇、陵前镇;旬邑县(2个):底庙镇、郑家镇 ;礼泉县(1个):史德镇;泾阳县(2个):口镇、云阳镇;兴平市(2个):马嵬街道办事处、店张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3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与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
联 系 人:韩青青
联系电话:029-33550650
地 址:咸阳市秦都区泉北四巷与玉泉东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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