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咸阳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等各项规定,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明确工作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统得出、报的准、可核查”,不断提高我市自然资源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提高自然资源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为全市稳增长大局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一)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在重大项目审批方面,招拍挂供应土地56宗,其中工矿仓储用地招拍挂出让10宗,商业住宅招拍挂出让44宗,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招拍挂出让2 宗,市规划区划拨供应土地31宗,其中住宅用地1宗,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4宗,交通运输用地16宗,有力支持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用好矿业权信息公示、查询系统等,加大重点城市建设用地价格公开力度,对其综合地价、商业用地地价、住宅用地地价、工矿仓储用地地价等全面公开。三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与气象部门对降水进行研判会商,联合气象部门发布《咸阳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截至目前已联合发布13期。四是大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对局机关承办的12件代表建议、23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分别通过市人大建议办理系统、市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和局政务网站进行全面公开。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全面畅通网络、传真、邮寄、当面申请等申请渠道。不断规范答复程序,对照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适合本部门的答复模板,有效提高答复的规范性。将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由法制机构进行审核,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有效降低法律风险。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将依申请信息公开实务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内容,对全系统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全面提高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20年全年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0件,其中10件部分公开,3件因不符合公开条件不予公开,7件因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公开。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共7宗,其中当事人撤诉3宗,结果纠正4宗。
(三)规范管理做到便捷公开。一是持续优化政务网站。始终把局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2020年投入6万元对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局网站设置新闻中心、政务公开、自然管理、政民互动、党建工作、专题专栏等6大栏目,其中政务公开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年报、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依申请公开、组织机构、领导介绍、人事工作、财政信息、政策法规、公示公告、提案办理(行政复议)等12个子栏目,对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持续发布微信公众号。有专门写作团队和技术人员负责公众号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关注人数超过1200余人次,多篇信息点击量达到上千人次,累计总点击量达10万人次,信息公开广度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拓展。三是认真办理网站留言咨询,收到留言数量 601 条,办结留言数量 601 条,回复率100%,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四)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局政务网站平台作用,全年累计共发布政务、新闻、信息公开等信息724条,“咸阳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余篇。编发《咸阳自然资源信息》13期,及时发布“三重一大”等事项信息,累计向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学习强国”平台报送政务信息634篇。“6.25”土地日活动、“10.17”扶贫日活动等公开信息、解读政策,全年累计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消息500余条。
(五)加强监督保障,推动信息全面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祥君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康宏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2020年我局先后在中国自然资源报、咸阳日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等媒体公开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相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4 |
0 |
42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0 |
13082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 |
0 |
2 | |
行政强制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766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
|
|
|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
|
|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
|
|
|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
|
|
|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
|
|
|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
|
|
|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
(七)总计 |
20 |
|
|
|
|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2 |
1 |
0 |
3 |
0 |
2 |
2 |
0 |
4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全市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但是也存在着一些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照新《条例》对政务公开的提出的新要求,我局在政务信息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把握不足,导致一些公开信息不能做到有效及时。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在继续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关系的前提下,加强与各部门、县市区党委政府的联系,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跨部门协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目录的审核、完善和发布工作,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公开实效。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努力为社会提供服务。同时根据工作实践,寻求各种类别信息与公开途径的关联规律,确保未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建立信息工作人员与业务科室、下属单位的衔接沟通机制,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同时不断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交流,开阔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1.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秦都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渭城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3.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4.咸阳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5.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新兴纺织工业园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10.乾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11.三原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15.永寿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16.长武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