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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时间: 2017-09-19 16:04:29
来源: 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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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_XYGT-2017-00055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咸阳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7-09-19

名称

咸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文号

主题词

咸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评议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现制定本制度。 

一、 组织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下,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可与社会评议机关作风、基层评议机关作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等一并进行,评议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公开。 
二、 评议内容 
(一)是否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构和责任部门; 
(二)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否通过政府网站及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是否便民、利民; 
(四)是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得到社会和群众的认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效果是否明显。 
三、评议方式 
(一)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社会各界发放或在网上公布,供群众评议; 
(二)代表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民政部门和群众代表等进行专题评议; 
(三)监督评议。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召开群众座谈会,设立群众意见箱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四)网络评议。在政府网站开设评议专栏让群众发表意见或建议,给予评议。 
四、评议程序 
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常态管理;问卷评议、代表评议,可根据需要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制定评议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参评人员等,制作评议表格,并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检查评议。召开座谈会、组织个别访谈等,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三)开展问卷调查。根据确定的调查样本,统一发放并回收民主评议测评表,统计汇总测评情况; 
(四)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检查评议、问卷调查等,综合评定被评议科室(单位)工作情况,结果报局党组并向有关科室(单位)反馈,在一定范围公开; 
(五)作出恰当处理。根据评议结果,对有关科室(单位)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处理,并督促落实到位。 
五、考核 
评议结果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 
在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请局党组对所在科室(单位)进行通报表扬;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对所在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在接到反馈通知后 1 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群众做出说明,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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