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市西部生活服务区XF-04-01、02、04、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次规划区域属于咸阳市西部生活服务区,是咸阳市总体规划“四心、三轴、九片”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商业服务、居住为主要职能。规划区域范围东至经电北路、西至浴康路、南至渭阳西路、北至陇海铁路,规划面积约111.95公顷。依据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咸阳车站、咸阳西站货场土地综合开发项目的意见,结合周边城市建设的新变化,引导该区域有序更新、科学布局,增设各类公共设施,编制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使本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现将《咸阳市西部生活服务区XF-04-01、02、04、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登录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或建议。为了便于更好的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一、公示时间: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19日。
二、公示地点: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站http://gtzyj.xys.gov.cn/)
三、反馈意见的方式
1、来信请寄至: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玉泉路与泉北四巷交叉口西北角)
2、邮政编码:712000
3、电子邮件请发至:78652921@qq.com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8日
征求意见解读:
关于《咸阳市西部生活服务区XF-04-01、02、04、08街坊
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说明
规划区域属于咸阳市西部生活服务区,区域开发建设年代较早,是中心城区重点城市更新改造区域。依据《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咸阳车站、咸阳西站货场土地综合开发项目的函》,为引导规划区域有序更新、用地性质调整、科学布局各类设施,2021年11月,我局启动了《咸阳市西部生活服务区XF-04-01、02、04、08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为使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我局定于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19日,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将该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同时征求相关单位、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结果:
关于《咸阳市西部生活服务区XF-04-01、02、04、08街坊
控制性详细规划》意见征求情况的说明
本规划于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19日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4月2日,共收集秦都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局、国家电网咸阳公司、市供热办、水务集团、市天然气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分公司、宝鸡峡管理局、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集团有限公司等15个部门共计6条意见,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1、市住建局意见:西站南路规划红线与彩虹二路高架桥桥墩底座交叉,侵入底座西侧约0.26米,东侧约2.06米。斜拉桥主桥墩因地铁一号线三期隧道及铁路等原因无法移动,望在规划中对西站南路规划红线予以调整。
采纳情况:已采纳,并对相关规划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2、国家电网咸阳公司意见:咸阳供电公司并购彩虹变事宜为企业之间的商业行为,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建议不要在规划中出现关于收购事宜的描述,并结合周边110千伏变电站,重新规划供电电源。
采纳情况:已采纳,并对相关规划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3、市天然气公司意见:规划应充分考虑对彩虹燃气专线(次高压管道)的影响。
采纳情况:现状彩虹燃气专线沿彩虹铁路自备线进行敷设,由于自备线失去原有功能,面临拆除,现状燃气专线造成用地的分割,不利于后期开发建设,现正与市天然气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对彩虹燃气专线进行改线调整。
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分公司意见:在规划的基础上适当新增通信基站,确保周边网络的深度及连续覆盖。
采纳情况:已采纳,并对相关规划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5、宝鸡峡管理局意见:规划应明确宝鸡峡南干渠(原渭惠渠)的地界权属,并予以保护。
采纳情况:已采纳,并对相关规划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6、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意见:(1)彩虹变属彩虹集团的国有资产,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建议不要在规划中出现关于收购事宜的描述;(2)规划对陕西彩虹荧光材料有限公司用地进行调整,搬迁成本巨大,应慎重对待;(3)规划将彩虹新家园调整为绿地,应充分考虑民众诉求。
采纳情况:(1)已采纳,并对相关规划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2)依据《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陕西彩虹荧光材料有限公司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本次规划在该区域北侧设置一处区级商业中心,满足该区域商业服务需求,因此将该区域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3)依据《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彩虹新家园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及防护绿地,由于周边用地调整,以及交通枢纽应急避难的需求,在用地大类不变的前提下,将该区域用地性质整体调整为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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